试用期被辞、服务期跳槽,怎么“算账”?法学名师为毕业生入职加开一堂维权课
上观新闻 解放日报 徐瑞哲 2025-06-20 09:54:36
毕业季更是就业季,高校应届学子纷纷踏入职场,迎来“人生第一个甲方”。试用期应该几个月?高价实习中介合法吗?何谓服务期违约?什么是竞业限制?懵懵懂懂的职场小白或许还一知半解。对此,法律专家在入职之际特别“辅导”刚需青年,加开了一堂维权课。
作为上海市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特等奖名师,讲授“劳动与社会保障法”课程的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粟瑜,19日专门在校图书馆结合案例开讲,绘制职场安全蓝图,解锁就业权益密码。
粟瑜开设讲座
实习期之内被解雇有什么说法
“上海某AI公司招聘硕士生小王,约定试用期6个月,其合同为3年期。”粟瑜老师抛出案例,对于这位新进的算法工程师,试用期间的薪资只发正式岗的80%,且低于上海最低工资标准。同时也无社保,公司称“转正后补缴”。结果,到试用第5个月时,公司以“输出效率低”为由,将其口头辞退。
粟瑜分析称,这家用人单位的试用期相关约定有不止一处违法。在订立合同的前提下,3年及以上合同试用6个月、1到3年间合同试用2个月、1年以内合同试用1个月——这些关于试用期的时间约定是合规的。“试用期薪资‘打八折’已是‘底线价’,但不能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。”同时,“转正之后再补缴社保”也不合法,因为社保是自用工之日起缴纳,而不是转正之日起。
另一关键是试用期内被辞退的条件是什么。我国法律规定,“劳动者有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,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”但在这起案例中,用人单位所谓员工“输出效率低”的辞退理由,可能并非一项“录用条件”,也没有明示输出效率高或低的条件。因此,法律支持这位试用期员工维护其合法权益,追偿工资待遇及相应社保等。
粟瑜还提醒忙于“找实习”的学子,不应通过收取高额中介费的中介方,寻求在所谓“大厂”的实习机会,甚至“被承诺”有望转正。“因为收了学生两三万元的中介,本身就已走上违法路径。”同时,对于使用“学生工”的用人企业,也存在重大法律风险。“尽管名义上的‘实习关系’,不属于‘劳动关系’,但完全可能构成‘事实用工’的关系,被追究法律责任。”粟瑜建议,大学生还应通过正规渠道进入正规企业实习。
这不是粟老师团队第一次开设同类讲座。近些年来,每年毕业季,他们都会给毕业生开设相关讲座,帮助他们解决各种职场法律问题。这门课的衍生课程“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问题解读”,2020年就获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。其线上课程连续多年入选智慧树网“混合式精品课程TOP100”,累计选课78.1万人,选修高校862所。
解析各种案例
服务期之内跳槽怎么“赔付”
进入职场后,优秀人才还面临培训甚至海外培训机会,那么公司为其提供培训而设置服务期的年限要求是否合法。粟瑜又举了一个高技术行业的案例:上海某半导体企业送工程师赴荷兰培训3个月,费用约20万元,但须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,违约金达40万元。接受培训的第2年,员工提出离职要求,被企业索赔40万元……
所谓服务期,又称最低服务年限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规定,这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的,对劳动者有特殊约束力的,劳动者因获得特殊的劳动条件,而应当与用人单位持续劳动关系的期限。此案例中,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,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,便与劳动者订立协议,约定服务期。有时,除了培训,还有一些户口、住房等特殊待遇,劳资之间也可能因此约定“最低服务年限”。
不过,粟瑜解释称,《劳动合同法》对服务期的长度未作限定,由当事人双方自由约定。约定服务期的,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,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。另一方面,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,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。另外,服务期之后跳槽谋职,还可能面临进入竞争性同业企业的限制,但竞业限制的年限最多只有两年。
“荷兰培训次年离职”案例的关键,在于违约金不合法。关于服务期,法律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。并且,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,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。也就是说,该案例的违约金最多只能约定20万元,且因员工在5年服务期内至少达成了1年服务,所以依法支付的违约金不会超过4/5,即16万元。
除了非法学专业学子,“法学生”也从这门课堂上受益匪浅。本科生何文娴表示:“粟老师上课没有绝对的主导地位。他给了我们更多主动思考和参与课堂的机会。我觉得自己的求知欲被激发了。”2022级学子杨鑫澍说:“这门课把抽象的知识转化为可见、可操作的解决方案,既加速了知识的吸收,也锻炼了我们的实务能力。”
图片来源:受访高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