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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建法治教育多方协同格局

中国教育报   王石川   2025-10-17 10:00:35

近期,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(简称“渝检护‘未’团队代表”)“时代楷模”称号。自2004年成立以来,该团队始终坚守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线,积极构筑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网络、政府、司法“六大保护”全方位保障体系,为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。

“用心解难题,用爱伴成长”。从渝检护“未”团队代表身上,可以看到他们心系万家、胸怀大爱的为民情怀,可以感受到他们德法相伴、守护正义的法治精神,更能体会到他们以法治守护未来、用大爱播洒温暖的高度责任感。

尤其可贵的是,他们在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,还深入开展法治教育、矫治帮扶、犯罪防治等工作,与其他政法机关形成合力,与多部门加强协作,吸纳志愿者、心理咨询师参与,带动爱心企业、社会组织加入,由此形成的经验总结和制度建设都可圈可点。

从实践看,渝检护“未”团队突破了“法治教育仅靠学校”的简单认知,形成了“司法引领、多方协同”的共育格局。这种共育格局,不仅构建了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培育新生态,也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新思路。

未成年人是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的特殊群体,具有特殊的生理和心理特征,非常需要国家、社会、学校和家庭给予特别的关心和爱护。未成年人既需要家庭、学校、社会保护,也需要网络、政府和司法保护。这其中,司法保护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。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:“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、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,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”

检察机关如何履职尽责?我们看到,渝检护“未”团队的很多做法都可圈可点。比如,坚持宽严有度、德法相济。据报道,该团队对误入歧途的孩子,协同健全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,在其帮助下,曾经的失足少年有的成为养殖大户,有的考上了法律专业研究生。

“他们并非无所不能,但为了孩子竭尽所能”,护航未成年人成长,渝检护“未”团队不抛弃每一个受害儿童,不遗漏每一个困境孩子。在实践过程中,他们构建了很多首创性机制,比如推动建立全国首个省级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平台,筑牢未成年人保护“防护墙”;建成检警医“一站式”询问救助中心,让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在温馨的“避风港”一次性完成询问取证,同步接受救治和心理疏导。

保护未成年人,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。比如,坚持保护与教育相结合,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,以及提升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。在这方面,渝检护“未”团队同样用心用力,他们走进各级各类学校,将法治种子植根于未成年人心房;他们协同公安、法院和有关党政部门,联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行动;他们坚持从政治上着眼、在法治上着力,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到司法办案实效上。

渝检护“未”团队的可贵之处在于,他们因地制宜,在实践中把握事实,精准发力。毋庸讳言,传统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存在明显的结构性问题:学校承担了过重责任,而司法机关则局限于“事后惩处”角色。这种分工导致保护环节出现断裂层——预防与惩戒脱节,教育与矫正分离。而该团队把脉问诊,对症下药,取得了良效。

“司法引领、多方协同”,意味着检察机关不能满足于案件办理的“终点站”角色,而是将司法资源前置于预防环节。不仅体现在走进校园,将真实的司法案例转化为教育素材,使抽象的法治原则具象为生动的行为指引,还体现在通过创新,让未成年人不仅在理性上理解法律,更在情感上认同法治精神,进而形成稳定的法治行为习惯。

“司法引领、多方协同”的共育格局,之所以高效,在于它超越了简单的资源叠加,实现了保护要素的叠加效应。学校提供系统化教育场景,司法机关贡献专业权威,家庭构建情感基础等,这种多维共振的生态系统,使法治教育从外在约束内化为价值认同。

当前,我国正处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关键时期。培养具有法治信仰的新一代公民,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。渝检护“未”团队探索的新路径,为这一工程提供了宝贵的地方经验。期待这种创新模式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激发更多探索,形成百花齐放的未成年人保护新格局。

未成年人保护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。事实证明,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。将“司法引领、多方协同”的模式制度化、规范化,让更多孩子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,不仅推动司法文明和社会进步,更能为未成年人铸魂,为国家未来夯基。

责任编辑: 陆芸